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|
2025-03-27 14:45
吉林石化-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(一期)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
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,公告内容如下:
一、拟征收土地的位置、范围、面积、征收目的及用途
(一)拟征地位置、范围及面积:拟征收土地位于金珠镇南兰村、安达村,东至规划南兰街,西至规划路,南至吉钢大路,北至安达村现状耕地,拟征地块面积4.0014公顷。(具体征收面积以现状调查成果为准)
(二)征收目的:为实施吉林市“十四五”规划。
(三)拟征地块开发用途:公用设施用地。
二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龙潭区人民政府将责成有关单位于2025年3月17日开始进行土地现状调查,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。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,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制定并公告。
三、其它事项
此公告发布之日起,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、抢种、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,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。
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
2025年3月17日
来源:吉林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潭分局
初审:杨添媛
复审:李天威
终审:于治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