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|
2025-07-02 13:02
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
一、补贴范围
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(包括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、本科毕业生,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同等学历留学人员),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〔不含县(市、区)及以上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〕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(聘用)合同,且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在吉林省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二、补贴标准
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、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、本科生每月1000元,自申报之日起享受补贴不超过24个月。补贴应按规定依法纳税。
三、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
具体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请咨询各地办理机构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请申请人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、真实、有效,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查实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。
2.同一政策补贴只能享受一次,不得重复异地申请。
3.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社保“一卡通”账户,请确保提供的社保“一卡通”账户信息准确无误。
4.办理机构及相关要求详见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-《吉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等6项补贴申请公告》(http://rsj.jlcity.gov.cn/gg/202409/t20240906_1225603.html)。
来源: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初审:王彤月
复审:陈乙莹
终审:孙洪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