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|
2025-09-04 07:03
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 工作管理办法印发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,提升矿山安全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水平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《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坚持国家监察、地方监管、企业负责。按照“分类分级、科学规范、及时处置、闭环管理”原则,建立以及矿山及上级企业为主体,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既各负其责、又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,实现系统共用、数据共享,形成横向联动、纵向贯通的工作体系。
来源:《中国应急管理报》
初审:李赫
复审:李铭梓
终审:王东辉